尊敬的齐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于2020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针对您指出的老旧小区设施老化、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质量差等问题,我局牵头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2021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阳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阳政办发〔2021〕46号),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员单位囊括了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管线专营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定期向领导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组织筹备领导组会议;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市旧改办设立以来,在领导组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各管线单位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建立推进机制,明确属地责任

建立市级政府统筹、部门协调指导、县区组织推进、街道社区实施落实、居民监督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政府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度台帐,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和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能,坚持党建引领,为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政治保障。要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建立监督和评价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同推进改造实施。

三、坚持长效管理,成果长期保持

一是要求各县(区)在改造方案制定时,就明确改造完成后的小区管理模式,同改造内容一起公示。

二是在每年年度任务确定后,第一时间提供给供电、供水、热力、煤气、通信等管线单位,要求其按照全市改造进展,统筹安排其改造工程。

三是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运行,做好便民服务。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鼓励通过小区自管会等模式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四是在城区、矿区、开发区范围内要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努力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社区治理格局,巩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成果。

四、鼓励多元投入,加大改造力度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级财政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持,并列入年度预算。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区)级财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确保改造顺利实施。对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实施奖补。

2、落实居民出资责任。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居民出资机制。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改造。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及通讯单 位承担出资责任,积极出资参与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广泛发动群众参与。2020年以来,阳泉日报先后以《“小区的居民最有发言权”!阳泉44个老旧小区改造“一小区一方案”率先铺开》《老旧小区改造,改出居民新生活》《安全发展记者行》《让美好生活出新——我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纪实》《让“老”居民过上“新”生活》《定了!开工改造142个城镇老旧小区、加装21部电梯!阳泉要有大动作→》等多篇新闻报道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阳泉电视台先后采访了平定县、城区、矿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宣传报道,老旧小区改造理念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同时,也使得各相关单位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了良性互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举措和主要抓手,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城市品质提升,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不断定高工作标杆,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思路,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为落实我市“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做出更大的贡献。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也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