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晓文委员:
您提出的有力有效破解建成区内部分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老大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物业情况
全市建成区共961个小区,其中老旧小区401个,占比为41.73%。
我市在老旧小区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中,各区(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吸引物业企业进驻服务。对零散楼栋、院落的老旧小区采取“以大带小”“连片管理”“政府支持、国企接管”等多种形式,引导物业企业接管服务老旧小区,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持续扩大市场化物业服务覆盖面。目前,全市物业企业服务小区881个,占比91.68%。城区制定了《关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由阳泉中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洁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无物业小区进行兜底管理。众望小区通过以社区党委牵头的模式,带动老旧小区进行自管,目前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8%。矿区云潭物业针对职工家属小区长期亏损、运行困难等问题,引入大型物业企业,共同组建了达人云潭物业、保阳物业,保阳物业对51个设施薄弱老旧小区提供基础物业服务,同时引导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长期合同,段西沟一小区业委会引入物业企业后,推行“先服务,后收费”模式,完成公共区域清扫、绿化养护等基础服务,成功收取4万余元物业费,既赢得居民信任,又探索出可持续的物业服务路径。郊区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村改居小区,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引进了专业物业企业。盂县由国有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高新区推行“大带小、好带差”机制,由新建小区物业公司辐射带动周边老旧小区,如东桦物业承接邻近小区的安保、保洁服务,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
二、完善基础性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零散楼栋、院落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集中托管或者社区托管等方式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标准和对应的基础性物业服务内容,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今年8月市发改委与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关于规范零散楼栋、院落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老旧小区基础性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指导价,由所在地县(区)住建、发改部门实地勘验并核定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等级后,所在地县(区)发改部门会同县(区)住建部门按照提供服务等级联合行文核定。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零散楼栋、院落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向专业化管理过渡工作。
三、做好业委会(物管会)选举指导工作,推动业委会(物管会)履职信息公开
《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阳泉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进一步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和住建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的通知》,其中基层物业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履职和运行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指导街道(乡镇)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履职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街道牵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人选关、审核关,配合社会工作部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业委会、物管会成员。目前,全市建成区共961个小区,已组建业委会的小区为288个,已组建物管会的小区为673个,组建率100%。
今年我市正在建立健全业委会(物管会)委员培训制度,组织对辖区内业委会(物管会)委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委会(物管会)委员的职责意识,强化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工作职能,主动公开人员组成情况、联系方式、履职情况等。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收集业主意见建议,推动居民向业委会(物管会)反映合理诉求,通过业委会(物管会)选聘物业企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矿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的通知》,从制度层面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通过规范合同签订、创新选聘方式等举措,为老旧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四、推进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我市聚焦群众诉求,突出平台公开公示,加强小区业主自治、物业服务投诉、维修资金使用等群众密切关注事项的信息应用建设。今年2月至今,已开通“三晋物业”投诉转办系统,通过张贴3万份二维码投诉宣传彩页,覆盖全市物业服务小区,为居民打通了线上投诉渠道。居民只需扫描二维码,即可快速提交投诉信息,方便快捷,提高了投诉的效率与便捷性,也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目前正在将住宅小区房屋、业主、物业企业、物业服务模式、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公共收益收支、公用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全量录入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年底实现“我的小区掌上查”,提升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各县(区)住建部门的指导,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居(村)委会,推进老旧小区采取集中托管或者社区托管等方式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进一步规范我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