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水利局

阳水字〔2023〕46号
阳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城区、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水安全〔20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各部门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统筹做好我市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制定了《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阳泉市水利局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认真履行“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按照“十抓安全”要求,抓好“安全监管+ 信息化”工作,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常态化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全市水务系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筑牢安全发展底线,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局办公室、局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分工负责)
二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执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责清单,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名单,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各成员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配合)
3.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履职尽责承诺制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事故多发、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地区、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局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分工负责)
三、紧盯行业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按照“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资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行为,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规划建设科负责)
5.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有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督促指导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加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开展水库安全度汛抽查,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质量不过关等造成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堤防安全管理,强化堤防险工险段管理。做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和灌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灌区标准化管理。(工程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湖长制管理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6.强化机关、局属单位安全整治。推动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局属单位生产、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督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线,清理通道障碍,严格规范执行。(局办公室、财务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分工负责)
四、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依法治理
7.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各成员分工负责)
8.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等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汛前检查。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聚焦重点时段、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锁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水政水资源科、工程管理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分工负责)
9.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和取用水户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压实各级河长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道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河湖安全。(工程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河湖长制管理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0. 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动各县(区)水利局出台“六项机制”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将“六项机制”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各成员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分工配合)
11. 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巩固提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成果运用,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实施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工程管理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分工负责)
12.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督促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县级修订部门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完善专项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应急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防止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各成员分工负责)
13. 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进一步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补充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和修订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监管作用,掌握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各县(区)水利局按时填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数据,切实做到网上监管、实时监管。(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各成员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配合)
1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特色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县区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局办公室、工程管理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分工负责)
阳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