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体育局

阳泉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反客观规律
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
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高新区卫健与文体管理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体育局
2023年6月26日
关于开展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
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
“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反映某地大肆举债留下许多“半拉子工程”以及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等材料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晋体财〔2023〕40号文件要求和市委阳办字〔2023〕123号文件安排部署,对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全面自查自纠,深化整改整治,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对不顾规律、蛮干乱干、变相举债、违规建设等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进一步从思想上、理论上、党性上搞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问题,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加快推动阳泉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化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
重点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因各种原因停止工程建设进度且无无明确开工计划或已竣工但因故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半拉子工程”,造成恶劣影响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进行全面梳理,以及统计造假、“虚报浮夸”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三、整治内容
(一)脱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地方财力不相匹配,不顾本地区债务风险盲目举债、变相举债建设的体育项目,造成建设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形成的“半拉子工程”问题。
(二)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政府或按政府意图建设,违背城镇化发展规律的体育建设项目,特别是建设对地方财政运行、党政形象、群众生活、生态环境等带来不良影响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
(三)体育项目建成后,存在严重“闲置”、“空置”或“荒置”现象,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浪费的蛮干乱干项目问题。
(四)体育项目立项、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环评等手续缺失的违规违建问题。
(五)在体育工程项目申请配套补助资金上造假,套取财政资,用假数据、假情况树立某项工作或某个方面的典报材料、新闻媒体上做文章,制造名不符实的政绩,造成不影响等问题。
四、分类处置
(一)续建盘活
对具备续建条件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确认进行续建,明确开工计划,落实续建主体,承诺竣工时限。对因资金短缺无力续建的,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债务重组等方式续建盘活,并合理利用金融工具予以支持。
(二)完善手续
对已完工但建设手续不全的,相关单位可先行收集验收资料、开展现场踏勘等,相关建设手续完善后,已发完成竣工验收;未完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完善手续。
(三)司法解决
对经法院判决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根据判决结果加快项目处置,推动尽快复工投运;对项目建设单位主体灭失或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的项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整治拆除
对无法补齐手续或不符合现行规划、建筑安全等要求的“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依法依规整治或拆除。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市体育局“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姚文新 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亚辉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潇泽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晋东 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李保文 市体育中心主任
李素芳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梁徐通 市体育局竞训科科长
马 军 市体育局群体科负责人
司淑清 市体育局体育经济管理科科长
丁 霞 市体育产业发展管理中心主任
王 竞 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
各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高新区卫健与文体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督导通报、工作总结等。
(二)自查自纠阶段
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各县区、各单位于6月26日前报整治方案,6月30日前报问题清单。
(三)整改整治阶段
各县区、各单位针对问题清单所列项目,逐一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进行分类处置,实现“开工续建一批、有效盘活一批、依法整治一批”,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整体进展情况。
(四)完善巩固阶段
各县区、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推动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清理结果要主动公开,接受监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县区、各单位要对自查及整改情况,建立顺畅、快捷的沟通机制,做到精准细致、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机制。各县区、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点,严禁拖延超期,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联系,确保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联系人:司淑清
联系电话:0353-3312001
电子邮箱:yqstyj@163.com
附件:问题清单
附件1
问 题 清 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牵头负责人 | 责任单位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