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已通过我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的临床应用能力现场评价,现予以其技术备案公示。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3-2295836
联 系 人:任江霖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