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阳泉城南皮肤病医院、阳泉爱尔眼科医院通过校验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9 发布机构: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委组织市级专家对阳泉城南皮肤病医院、阳泉爱尔眼科医院进行医疗机构校验,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校验结果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校验结果

1

阳泉城南皮肤病医院

阳泉市城区南山南路10号

合格

2

阳泉爱尔眼科医院

阳泉市城区德胜东街28号

合格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