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委组织市级专家对阳泉市精神康宁医院进行医疗机构校验,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校验结果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校验结果
1
阳泉市精神康宁医院
阳泉市南外环街8号
合格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 9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