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十六届人大会议第125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乔国强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护工队伍培训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委积极与财政局和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协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备案的培训机构和社会评价组织范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确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最终确定承担培训任务的阳泉市郊区蓝领职业培训学校,及承担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2家机构(阳泉市郊区蓝领职业培训学校、山西蓝领职业培训学校)的相关信息,以公函形式向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进行了报备。
确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我委召集相关负责人,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分配、过程监管和资金补贴方式,明晰管理规范和各方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和监督管理。
我委负责具体督导和监管,从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教学管理、评价取证、就业管理几方面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进行要求和考核。
培训机构在开班前确认培训对象符合要求,编制开班学员花名册,填写开班报告表,并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和科技教育科报备。经市卫健委盖章(或签字)同意后,及时与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取得联系,确定考核事宜。开班前须将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山西省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同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由省级人社部门统一制作和发放封闭式电子培训券。培训教室和实训室符合要求,有教案和电子课件。培训期间,市卫健委将采取不定时现场检查(每班抽查不少于1次)等方式进行教学过程监管。培训机构要配备视频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全程录制,确保培训过程可追溯。培训结束后接受省级考核。考试后留存结业考试卷、成绩单,并建立档案管理,实行“一人一档”或“一班一档”的科学管理。
根据山西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要求,培训机构要对学员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订单式培训取证率80%及以上,普惠式培训取证率达50%及以上。同时加强就业管理,要求培训机构要对培训人员的就业去向进行登记造册。订单式培训至少有80%的学员实现稳定就业;普惠式培训至少有25%的学员实现就业。
目前,“山西护工”培训任务已完成普惠式培训100人,合格96人,合格率96%,取得养老护理员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1人,持证率达到了100%,圆满完成技能等级评价任务。
2022年因疫情原因,无计划开展培训工作,省级也未下拨经费。下一步积极与省级部门沟通申请开展护工培训,我委继续加强督导与监管,紧抓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后的再培训,重点加强对学员素质的考核,培养学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的职业能力,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与培训机构以及学员的联系,充分和各部门沟通协作,拓宽就业渠道,在充分征得学员的就业意愿后,保障学员的就业,提高就业率。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您能持续关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积极为我们建言献策,共同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负责人:赵红梅
承办人:霍海燕
联系电话:2295836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