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阳泉市委员会十四届二次会议D类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15 发布机构: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阳泉市委员会十四届二次

会议D类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农业农村委: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生育限制鼓励生育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对我市人口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的关心,所提建议具有现实意义,也是我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我委职能,经认真研究学习现将我委今年所做的工作介绍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2023年2月,我委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我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4月,以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配套制定了《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出了在教育、就业、税收、住房等方面制定出台能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有效减轻群众后顾之忧的政策。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清理取消制约措施。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主体责任,全面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做好政策衔接,保障三孩生育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在我市《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审批等制约措施,及时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符不衔接的计划生育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全面脱钩。

(二)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做好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2020年7月,出台了《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委相继印发了《阳泉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做好3岁以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21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印发了《阳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我委牵头的“一小”工作专班,制定了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的工作目标、推进步骤和主要任务等,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行动,推动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2023年,按照省政府“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平定县、盂县、城区、矿区、郊区,每个县(区)建设1所承担示范性和指导功能的公办综合托育机构,印发了我市《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工程进度要求等,待项目完工投入运营后,统一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辐射带动周边托育机构服务向普惠化方面发展,切实减轻育儿家庭负担。

(三)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三孩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2023年4月,我委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后,以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了《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抓落实工作机制》,立足经费投入、生育保险、税收优惠、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托育服务等方面,细化各部门任务分工,压实具体工作责任,通过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等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落地。

(四)加强生育宣传引导。我市“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以方便群众为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生育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全面推行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以服务管理为重要保障,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每年,我委会利用国际家庭日、世界人口日等特殊节日,通过线上知识推送、线下活动开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三孩生育政策,弘扬进步的婚育观念,传播科学的人口健康知识,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同时,通过随手拍、12345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及时回应群众问政咨询,通过加强孩政策的正面解读,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安排生育。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完善配套支持措施,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激发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负责人:赵海贯

承办人:高

联系电话:2290196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