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D类330号提案《关于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对保障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具有现实意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决策价值。针对您的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单位职能和今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该问题确实是制约基层卫生健康发展的瓶颈。为破解这一难题,一是我市实施了在岗乡村医生大专学历提升计划,畅通乡村医生后备人才补充渠道,鼓励各县(区)开展“村来村去”免费订单定向培养,“乡招村用”招聘工作试点由盂县扩大至全市,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二是建立了乡村医生职业上升通道,推进乡村医生执业化,建立乡村医生上下贯通职业发展机制,扩展乡村医生的职业发展前景。三是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四是积极落实乡村医生收入政策,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加大人口小村村医补助力度,结合各地实际,建立乡村医生服务补助动态增长机制。同时不断完善村医养老保障制度,落实村医在岗及退养养老双轨补助制度,支持引导村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差异化解决村医养老保障问题。
二、您提出的“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存在药品短缺”的问题。我委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和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采购配送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医疗集团作为采购主体,严格落实“五统一”药品保障机制,及时掌握村卫生室药品需求和短缺情况,村卫生室药品品种数不低于50种,基本药物品种数量不低于70%。同时,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药品常态化供应保障机制和定期集采更换机制,切实解决部分村卫生室药品短缺的问题。
三、您提出的“检查检验设备配套不足”的问题,我委联合市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6部门印发了《阳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规定的基础设施、设备购置需求、人员、药品配备需求,予以足额保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X光机(DR)等设备配备和村卫生室“四有”标准化建设。足额配套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并重点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修缮和设备配备予以支持。
四、您提出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活动的积极性不足”的问题,一是我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以内核定,其中超过1倍绩效部分财政不予负担,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鼓励开展医养结合、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扩大服务收入。二是允许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按照岗位类别、职称级别、技术难度、工作量、风险程度等,自主决定内部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三是我市不断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优化岗位结构,乡镇卫生院中、高级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在晋人社厅发〔2013)81号文件规定的控制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乡镇卫生院聘用,提高诊疗活动的积极性。
五、您提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不容乐观”的问题,一是我市积极搭建市级基层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监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网上评价,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进一步互联互通,实现基层健康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二是进一步加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面向个人开放速度,鼓励通过多种途径激励居民利用健康档案,培育居民利用健康档案的习惯,调动居民个人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在三级医院与基层的互联互通及推广应用,推进医疗集团5G+远程医疗试点,推进智医助理项目,实现辖区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和智慧辅助医疗服务全覆盖。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继续支持关心我市卫生健康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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