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日期:2025-12-24 发布机构: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重新确定内设机构15个,规格均为正科级。

1.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编制3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2.人事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有关涉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规划信息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县(区)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4.财务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

5.体制改革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6.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国家、省级免疫规划,组织全市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落实省级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处置相关工作,规划完善全市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审核县(区)疾控局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承担省疾控局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7.医政医管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直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公费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8.中医药和药政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9.基层卫生健康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10.综合监督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11.妇幼健康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围绕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

12.人口家庭和老年健康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组织拟订并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3.宣传教育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划。负责全市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统筹、协调。

14.科技教育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人才培养和柔性引才(名医工程)等人才培育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15.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科,编制2名,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机构:

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阳泉市第四人民医院(阳泉市妇产医院)

阳泉市中医医院

阳泉市口腔医院

阳泉市妇幼保健院(阳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阳泉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阳泉市计划生育协会

阳泉市肿瘤防治研究所

阳泉市中心血站

阳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阳泉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事服务指导中心

阳泉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阳泉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