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精神,规范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厅《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阳泉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 阳财绩〔2021〕5 号法》(阳财预〔2012〕684 号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市级项 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阳泉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