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及时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7771万元,其中,5758万元用于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806万元用于一般农村公路建设,1207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下达我市六个县区,其中:平定2930万元,盂县2124万元,郊区299万元,城区616万元,矿区1753万元,高新区49万元。该项资金为支持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方便农村居民出行,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