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

阳泉市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0 发布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影响力,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3〕13号)的文件要求,我局拟组织有关人员对阳泉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阳泉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1、阳泉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

2、阳泉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二、检查的内容和检查重点

(一)检查内容: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情况。

(二)检查重点:

1.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关注企业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造假行为,重点关注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业务,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2.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编制的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关注单位对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折旧、坏账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同时,关注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3.预算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等。

4.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关注被检查单位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等。同时,结合检查工作,对被查单位是否明确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人员,是否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等开展调研,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5.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三、检查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结束。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和检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电话

0353---666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