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阳泉数科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省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电阳泉数字经济产业园A2五层503
二、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投诉书,我局依法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调查,发现在“阳泉市第十一中学校理化生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1403992024AGK00009)”的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4831400元)千分之六即人民币28988.4元的罚款。
阳泉市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