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会议第1603160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27 发布机构:

尊敬的马军军代表您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及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决策,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从2018年提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以来,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市“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2018-2022年市级资金配套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一[2018]83号),市级按10%补助标准给予配套,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资金需求及分配方案,2018-2021年,市财政局共需配套市级资金12175.40万元,已配套12133.40万元,资金到位率99.66%;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140号),县(区)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应急处置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市级可给予适当补助。2022年结合市级财力情况,市财政配套2000万元用于支持县区农村公路建设。

今后,市财政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并结合市级财力,持续保障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推动我市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财政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负责人:张娜

承办人:张飞

联系电话:666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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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