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15 发布机构: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D类100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永幸委员:

您提出“建议我市集中开展电动车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整治”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改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我们已积极进行了采纳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立法

3月22日,市人大“2023年度立法工作会议”将《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并确定市公安局为牵头部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市人大法制委指导建议下,交警支队委托山西新东律师事务所成立专班承担此项目的研究、咨询、起草等相关事宜。5月19日组织新东律所、市城管局等部门召开了起草工作座谈会,6月26日邀请市人大、市司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7月6日市人大法制委、监司工委到交警支队调研了《条例》起草工作,7月12日召集市人大法制委、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及社区代表等部门和相关人士进行了立法听证。市司法局于7月27日组织了《条例》合法性审查论证会,7月31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目前《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毕。《条例(草案)》共7章49条,分为:总则、生产销售和维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管理、停放和充电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目前,《条例》已于10月下旬报省人大法制委审查,按照立法流程下一步将由市人大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

二、开展常态化电动车专项整治

一是结合城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不断浓厚社会舆论氛围,逐步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乱骑行、闯红灯和乱穿马路等现象。二是大力开展“示范精品路段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不断提高市民信号灯意识、人行横道意识、交通法规意识。三是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等不配戴头盔、无牌无证、不按车道行驶、随意调头、闯红灯、翻阅护栏等突出问题,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教育力度。四是完善交通设施。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行人过街信号灯,设置交通护栏和机非隔离栏,使非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严格分离;没有隔离条件的道路,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非机动车和行人靠边通行,主动避让车辆。

三、开展阶段性重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着力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有效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市公安交警于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步,我们将从细微工作入手,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路面管理工作,为构建我市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而做出自己的努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宝贵的意见。

单位负责人:

人:李建华

话:0353-2958741

阳泉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