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

阳公函〔2025〕40号
关于对阳泉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21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宋学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区共享单车停放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改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我们已积极进行了采纳。
为规范城市区共享单车停放及管理,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措施,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规范登记注册。自2020年9月《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发布以来,我们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截至目前,共免费发放了3万余副电动自行车号牌用于注册登记。对于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车主和共享单车公司进行登记上牌。
二、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一村一警”及“两站两员”工作机制,联合学校、社区、街道及乡镇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及劝导。对工作中查获的驾乘电动车违法行为人通过
组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形式,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同时根据辖区实际,民警在城区主要街道、十字路口,分早、中、晚三个高峰时段进行“一盔一带”集中整治,加大查纠力度,提高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意识,确保“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入脑入心入行。
三、强化管控措施。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停放充电等方面安全问题进行情况摸清见底,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同时科学布控警力,布设卡点精准出击,在早晚高峰时段,采取巡逻与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四、密切部门协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召开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工作约谈会,进一步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注册上牌率。
五、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力争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增设非机动车车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有条件的路侧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方便群众停放。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0353-2958741
阳泉市公安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