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执法队、市队各科室:
为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2024年市执法队在全市农业系统继续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各县农业农村部门共向市局推荐报送参评案卷8卷,市队报送参评案卷5卷。案卷评查组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对参评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共评出市级优秀案卷5卷。
从评查情况看,2024年各县(区)报送的案卷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程度提高,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方面均有明显改善,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但仍有部分案卷存在证据种类单一、收集不充分、询问笔录不够全面具体、执法程序不严谨、极个别文书存在错别字、文书制作和卷宗归档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各地在今后的案卷制作工作中加以解决。
下一步,一要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要认真对照参评案卷的反馈问题,根据反馈问题逐项检查整改,举一反三,着力提高案卷制作水平。二要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精神,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线下示范+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调查取证和文书制作水平,加快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三要提升执法办案成效。要将执法办案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责主业,强化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切实追根溯源,严查大案要案,确保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
附件:2024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附件
2024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排名不分先后)
1.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案
处罚机关:盂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案人员:王冰宇、崔亮亮、付毅
2.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案
处罚机关:郊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郊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案人员:鄯佳琪、曹旭凯
3.收购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商品猪案
处罚机关:平定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平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案人员:冯峰、王小平、陈建芳
4.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案
处罚机关: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案人员:高俊芳、高鑫晨、王艳凤
5.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处罚机关: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案人员:孙向英、车安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