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山西省惠农惠民补贴政策清单(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5-10-09 发布机构:

一、残疾抚恤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二、“三属”定期抚恤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五、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六、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七、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八、残疾退役军人护理费(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二、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四、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五、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七、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八、冬春救助(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
一、残疾抚恤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残疾人员残疾抚恤金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4.补贴对象:残疾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

5.补贴标准: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批。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二、“三属”定期抚恤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4.补贴对象:“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5.补贴标准: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三、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4.补贴对象: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5.补贴标准:882元/月·人(10584元/年·人),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四、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4.补贴对象:在乡复员军人

5.补贴标准: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五、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4.补贴对象: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5.补贴标准:879元/月·人(10548元/年·人),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六、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4.补贴对象: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1985年国家建立定期抚恤金制度时已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5.补贴标准:731元/月·人(8772元/年·人),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七、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今第788号)

4.补贴对象: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5.补贴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八、残疾退役军人护理费(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政策全称:部分残疾退役军人护理费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4.补贴对象:一至四级分散安置的残疾退役军人和移交安置且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退役军人

5.补贴标准: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退役军人4055元/人·月;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退役军人3244元/人·月;因病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2433元/人·月;因患精神病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退役军人2028元/人·月。(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0咨询电话:0351-8300926
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以人为单位。

5.补贴标准:80元/人/月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乡县级审核、确认,村级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5.补贴标准:720元/月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乡县级审核、确认,村级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5.补贴标准:850元/月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乡县级审核、确认,村级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二、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项目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6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对三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人为单位。

5.补贴标准: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政策级次:省级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

5.补贴标准:50元/月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乡县级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四、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政策级次:省级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家庭,以户为单位。

5.补贴标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奖励金。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乡县级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五、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

2.政策级次:省级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

5.补贴标准:一次性奖励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乡县级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

2.政策级次:省级

3.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33号)

4.补贴对象: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以户为单位

5.补贴标准:一次性补助5000元

6.申领流程:本人申报,村乡县级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

7.发放方式:县(市、区)的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773
十七、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政策全称: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

2.政策级次:省级

3.政策依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卫农〔2014〕2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老年村医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18〕5号)

4.补贴对象: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年满60周岁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

5.补贴标准:连续性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6.申领流程: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村委会签 署意见,乡镇卫生院审查签署意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退养资格审核认定。

7.发放方式:惠民惠农“一卡通”

8.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咨询电话:0351-3580683

十八、冬春救助(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1.政策全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

4.补贴对象:因灾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需救助人员

5.补贴标准:属一次性补贴,每年人均不低于130元。

6.申领流程: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7.发放方式: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救助物资通过实物发放。

8.发放时间:每年12月中旬至次年2月底

9.主管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10.咨询电话:0351-390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