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市管理局

阳城执发〔2026〕2号
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实施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实施规定》已经局党组会同意,现予印发,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参照执行。
附件: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规定.docx
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