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尊敬的马凤朝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乡村公路的管养问题值得重视的建议》(第30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很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乡村公路管理职责和加大养护力度”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2020年12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阳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143号),对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0号),我局印发了《阳泉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也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区)、乡(镇)、村三级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原则,健全了县(区)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公路管理站、村管理员三级养护机制,充分发挥了乡(镇)、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并将农村公路养护列入了县(区)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二、关于“加强监管,乡村公路必须确保有公路建设资质的施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公路的质量等级”的建议
各县(区)在确定农村公路建设施工队伍时,严格按工程招标的程序依法确定施工队伍,期间我局全程监督,凡是没有公路建设资质的施工企业不予投标。同时,强化养护管理督导考评工作。养护管理工作坚持乡(镇)管理站每月一次的养护检查和考核,县(区)交通运输局每季一次的检查考核,市局每年两次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省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挂钩,考核情况向全市通报,促进管养工作水平提升,提高养护质量和通行能力。结合货运源头科技治超试点工作,利用科技手段赋能治超工作,同步成立线上+线下执法队伍,实现运用平台效能使治超执法更精准、更高效、更智慧,不断提升路政管理效能。
三、关于“多轮驱动,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的建议
《阳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阳政办发〔2020〕143号)中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资金来源与标准。养护工程按照省级为“7351”补助政策(即: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标准),市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280万元,各县(区)配套不少于两倍列支。日常养护执行省、市、县(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总额不得低于“1064”,即: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由省、市、县按照2:1:7的比例列支。同时《阳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四、关于“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乡村公路养护中的作用”的建议
我局严格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监督指导各县(区)开展工作,同时制定《阳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考核评分表》,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专项检查,考核结果实行奖惩机制。为解决养护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导致信息化APP应用使用方面经验不足等问题,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路长制”运行管理培训班,同步参加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专项线上培训,强化了养护人员管养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新闻、网络等,宣传公路交通法律法规、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等内容,在公路沿线充分利用招呼站、广告牌等窗口,深入持久地进行爱路护路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每年5月,我局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努力营造道路运营参与者、沿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员爱路护路的理念。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 31日
主管领导:
承 办 人:
联系电话:0353—2024566